上海报关公司提醒您一般海运代理提单需要注意一下事项:
1、在启运港时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。
2、运输中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。
3、达到目的港后提单是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的契约证明。
上海报关公司提醒您在实际业务中处理提单应注意的一些问题:
1、根据贸易习惯下的提单将签发三分正本、三份付本,但是在目的港交货只需要其中一份正本提单提货,其他的各份将自动作废。
如果正本提单丢失,客户必须在当地声明遗失提单作废,并向相关船务公司缴承运货物价值150%的保证金才能提货,18个月后没有发生任何货权纠纷的情况下保证金可退回。所以客户应妥善保管及处理正本提单,特别是邮寄时要分批邮寄,以防在邮寄过程中丢失。
2、一般贸易方式下要谨慎接受记名提单,记名提单只能由收货人提货。
3、小心处理予借提单。现在收货人能通过各种渠道很容易知道承运船只及货物的相关信息,若收货人得知发货人予借提单、倒签提单等行为,上海报关公司建议您可根据有关国家法律,可以控诉发货人和承运人合伙欺骗,追究发货人的责任,并且申请法庭扣压承运人的承运工具等资产。
